一、申报条件
1.获评中国专利奖;
2.获评广东省专利奖或杰出发明人;
3.获评深圳市专利奖;
4.获评“中国商标金奖”;
5.获评“中国版权金奖”。
申请人应当于获得奖项后的下一年度提出配套奖励申请。
二、奖励内容
1.获评中国专利奖的,金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0万元,银奖一次性配套奖励50万元,优秀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;
2.获评广东省专利奖或杰出发明人的,金奖一次性配套奖励30万元,银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,优秀奖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,杰出发明人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;
3.获评深圳市专利奖的,每项一次性奖励30万元;
4.获评“中国商标金奖”的,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;
5.获评“中国版权金奖”的,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。